國防白皮書第四章「改革中的中國國防和軍隊」中,全面介紹軍改後,解放軍從領導管理和作戰指揮體制的情G,包括將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4總部調整為軍委機關15個職能部門;大幅壓減陸軍現役員額,保持空軍現役員額穩定,適度增加海軍、火箭軍現役員額,裁軍30萬,使現役兵員額減至200萬。 白皮書稱,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原則,強化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和戰略指揮、戰略管理功能,軍改打破了長期實行的總部體制、大軍區體制、大陸軍體制。成立陸軍領導機構、戰略支援部隊和聯勤保障部隊,第二炮兵更名為火箭軍;構建起「中央軍委-軍種-部隊」的領導管理體系。將7大軍區劃分為5個戰區,構建起「中央軍委-戰區-部隊」的作戰指揮體系。 18集團軍整合重組為13 裁30萬人 與此同時,陸軍原18個集團軍整合重組為13個集團軍,在全軍主要作戰部隊實行「軍-旅-營」體制,要求建設一支新型陸軍。同時大力發展海軍、空軍和火箭軍。 白皮書還說,戰支部隊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型作戰力量,包括戰場環境保障、信息通訊保障、信息安全防護、新技術試驗等保障力量。 武警不列入解放軍序列 此外,武警部隊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不列入解放軍序列。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退出現役,國家海洋局轄下海警隊伍轉隸武警,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並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調整後,武警部隊包括內衛部隊、機動部隊、海警部隊等,將加強執勤、處突、反恐、海上維權和行政執法、搶險救援等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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