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省高等法院周六裁定,卑詩省無權要求禁制阿省的「關水喉法案」。該法案容許阿省停止向卑詩省供應石油。
卑詩省表明會將案件訴諸聯邦法院,而阿省則對裁決表示「高興」。
阿省高等法院法官霍爾(Robert Hall)作出上述裁決。他在判詞中寫道:「唯一有資格在本院採取這樣的行動的是他們(阿省司法廳長和聯邦司法部長)。」
霍爾稱,涉事兩個省都無法找到類似個案的先例,並認為,解決有關糾紛的最合適場所就是聯邦法院,它是專門為政府之間的訴訟而設立的。
卑詩省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以電郵回覆表示,該省正研究霍爾的判詞,並稱卑詩省已在聯邦法院提出類似訴訟,儘管該法院尚未決定是否受理,「本省已明確表示,我們將捍衛卑詩省省民的利益。我們……期待有朝一日,聽到法庭宣布這條法例違憲並旨在懲罰卑詩省內居民」。
阿省能源廳長沙瓦治(Sonya Savage)周五晚發表聲明,表示該省很「高興」法庭作出該項裁決,「我們將繼續捍衛阿省就業職位和經濟機會,並期待案件提交聯邦法院審理」。
該項官司部分源自跨山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擴建工程。為了回應卑詩省針對該油管的法律措施,阿省通過立法,容許省府停止向對方輸出石油。卑詩省遂入稟阿省法庭,要求宣布該法例違憲並頒令禁止法例實施。
跨山油管擴建計劃於2016年首次獲批,可將輸往卑詩省低陸平原(Lower Mainland)的石油數量增加兩倍,並從那裡運到太平洋地區利潤豐厚的市場。
聯邦政府去年斥資45億元收購現有的油管,原因是原美國得州建築商康德摩根(Kinder Morgan)受到卑詩省阻撓後,曾威脅停企油管的擴建計劃。聯邦上訴法庭於數個月後撤消有關工程的批准令,理由是它沒有充分諮詢原住民,亦未有考慮油管對海洋生物的潛在影響。但有關工程已第二度獲聯邦內閣批准去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