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九龍一間津貼中學的前行政主任,在職期間涉嫌利用欺詐手段,誘使校方向主任朋友有份經營的店舖,訂購逾30萬元的食物、窗簾及桌椅,又盜去約32萬元由學生繳付學校的雜費、冷氣費、多個遊學團團費。涉事前行政主任否認17項罪名,包括3項欺詐罪、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13項盜竊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採購費用太貴 校長生疑追查 控方開案陳辭稱,時任廠商會中學行政主任的被告劉賽華(53歲),負責校方2016年5月畢業典禮採購食物及盆栽,該校校長及副校長事後認為價格太貴生疑,暗中追查有關供應商,發現被告向校方提供的發票屬虛假,又私下調高向校方報稱的食品價格。 光顧朋友店舖 未申報利益 被告在校方質問下,承認購買盆栽時向供應商取得空白發票並在上面擅自寫上銀碼,又承認涉案食物及盆栽,甚至是2016年替校方購入窗簾、課室^_等,都是向朋友經營店舖訂購,涉款逾30萬元,但事先未通知校方申報利益關係。 被告最終於2016年6月辭職,接替被告的職員為學校核數時,發現帳目有問題,查探下發現被告收取學生繳付雜費、冷氣費、多個遊學團團費後,沒有全數存入學校口,差額約32萬元。被告於前年2月被廉署拘捕。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8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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