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佔中9人案被告之一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圖),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因需做手術切除腦瘤,押後今日(10日)判刑。陳淑莊今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47歲)的代表律師4月24日向法官呈上醫療報告,稱她的腦部需動手術,情G「危及生命」,醫生會安排兩周內做手術,故向法庭申請押後判刑,獲法官陳仲衡批准。 辯方表示,陳淑莊腦瘤未完全切除,醫生建議她必須接受電療,每周5日到醫院治療,加上她手術後有疊視,影響日常活動,希望可判處緩刑。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表示,陳淑莊良性腦瘤中有一部分接近腦幹,未能完全切除;他又引述醫生報告建議她必須接受電療,當中未來三個月治療尤其重要,故她每周需5日到醫院,由相關專家在場監督治療,全港目前則只有兩間公立醫院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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