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會對《逃犯條例》曾出現不同修訂建議,本報昨日詢問遊行人士對3個建議的取態,其中若移交安排不設追溯期或移交罪名門檻提高至最嚴重刑事罪行,反對率仍高逾九成;唯獨設「港人港審」機制,反對率跌至近五成,支持率升至24.9%,支持率明顯高於其餘兩個方案。 本報昨日的民意調查,與早前本報委託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調查,同樣詢問市民分別在3個修訂建議改動下(見圖),支持或反對通過《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調查結果顯示,若移交安排不設追溯期,反對修例比率達94.2%(包括非常反對或反對),僅獲1.6%支持率(包括非常支持或支持)。若移交罪名門檻提高至最嚴重刑事罪行,反對率亦達92.3%,僅獲3.5%支持率。上述兩方案在中大民調均獲得逾三成人反對,但未有一面倒反對。 至於設立「港人港審」機制,即安排港人在香港而非內地接受審訊,反對率則為49.5%,支持率則達24.9%。「港人港審」於中大民調亦獲54.5%支持率,同屬兩個民調支持率最高的方案。 劉銳紹:港人仍對港法治存信心 對於「港人港審」獲較多人支持,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取態反映港人仍對本港法律機制及法治存信心,同時顯示受訪者不接受其餘兩建議,「代表點改(條例)也無用,港人對內地法律的信心,始終是修例的根源問題」。 (6?9反修例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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