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身為新界原居民的男警,涉於求學期間申請學生資助時,隱瞞持有12幅土地,騙取逾19萬元資助。男警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罪成,即時還押至本月18日判刑。裁判官稱被告曾招認擁有5塊土地,卻辯稱「以為囍a唔值錢」及「年少無知」,說法不合理及有隱瞞意圖。 被告認知悉擁5地 官:足證意圖 被告古俊輝(26歲)被指於2013至2014年間,兩次向學生資助處隱瞞或漏報擁有土地或物業。辯方早前辯稱,被告雖於2010年屆滿18歲時,曾向地產商以20萬元出售丁權,但被告力證轉讓契沒有其簽名,該些土地乃親戚轉讓,他直至申請學生資助時才知道擁有這些土地。 裁判官引述被告的警誡供辭指出,他承認知悉擁有5幅地,至於為何明知但仍漏報,被告解釋「年少無知,加上那些地沒有建成丁屋,以為不值錢」,於是選擇不申報。 押後判刑 官不索社服令報告 裁判官稱以上招認已足以證明被告是有意圖不誠實地欺騙,且經控方證人估價後,被告擁有的土地總值逾200萬元。據學資處規定,被告的家庭若漏報20萬元以上,則不會批出其申請。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申請資助時有經濟需要,要求索取社會服務令,但遭裁判官拒絕,只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WKCC4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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