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一名被控醉酒駕駛的司機,因在安省省警的駐地如廁時未能獲得個人隱私的保護,導致其腰部以下的身體裸露和小便的整個過程被監控攝錄機攝下,日前被法官裁定其憲章賦予的權利受到嚴重的侵犯。
法官不得不拒絕接納其血液內酒精含量超標兩倍的證據,並撤銷相關控罪。
根據安省法院的法官吉(Robert S. Gee)最新發表的一份裁決,被控醉酒駕駛的安省司機名叫蒙迪(Bhavandip Moondi)。在今年1月19日凌晨1時,蒙迪駕駛的一輛皮卡失控,後墜入閃高鎮(Simcoe)附近的溝渠。
鑑於蒙迪在接受酒精含量測試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指數高達185和187,遠遠超過最高限定指標80,他被安省省警控以醉酒駕駛的罪名。
蒙迪在被拘捕後被帶到安省省警的駐地,他被告知,包括牢房在內的地區均在監控攝錄機的監控之下。但他從未想到,就連廁所也在監控攝錄機的監控範圍之內。
安省省警駐地的監控錄影帶清晰地捕捉了蒙迪兩次如廁的全過程,錄影帶中的他腰部以下的身體裸露,他的陰莖和小便的尿流清晰可見。
根據安省省警的政策,為了保護疑犯在如廁時的隱私,疑犯將被提供毯子或紙張做的袍子來遮蔽隱私部位。但法官吉在審理該宗案件時發現,安省省警並未正確地落實上述政策。
法官吉在裁決書中寫道:「在當今世界,監控攝錄機已經相當普及,人們通常都認識到這點。然而,人們一般認為,他們在洗手間如廁的行為並不在監控攝錄機的監控範圍之內。」
他又寫道:「警方沒有試圖最低限度地保護蒙迪如廁的過程不被監控攝錄機攝下,當他在抵達安省省警駐地幾分鐘後第一次如廁時,他沒有被提供袍子。他其後獲得了袍子,但沒有獲得如何使用袍子的任何信息。」
「對於任何置身於這一情況的人士而言,這將是極度尷尬和令人不自在的處境。」
法官吉發現,蒙迪的憲章權利受到了嚴重的侵犯,由此而導致的結果是,他的酒精含量測試樣本不被法庭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