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雄市一名獸父將就讀中學的親生女兒當性奴長達4年,凌辱對方逾百次,直到去年女兒不堪受辱報警被安置後,獸父竟將其強行擄回家後再次性侵,事後更以手機充電線企圖殺人滅口。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以131個強制性交及違反保護令、殺人未遂等罪,重判獸父監禁661年,合併執行最多上限30年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案情指,受害人從小便因獸父管教嚴厲,經常受到體罰,令其十分畏懼。及至2014年的一個晚上,受害人被獸父強行脫掉褲子意圖強姦,但因她喊痛及強力反抗而逃過一劫;惟數月後,她畢業旅行結束返家,獸父再次霸王硬上弓得逞。 此後,受害人便淪為獸父的性奴,每當四下無人便被性侵,只要她拒絕或反抗便會遭到虐打,或被威脅將2人的事情公開,令她終日處於恐懼之中,也不敢告訴任何人。 自此之後受害人晚上常常哭泣失眠,甚至尿H,直到2017年她才告知母親,其母才要求丈夫搬離住處。事後獸父一再道歉,但不到兩個月又故態復萌,不但迫姦,還要求女兒簽署合意性交同意書,並騙她到台南賓館再次性侵。直到去年3月8日,少女忍無可忍、瀕臨崩潰,才鼓起勇氣報警求救。 受害人隨後獲警方安置後,其父再次找上門,先在街頭將其踢倒在地,然後不顧路人阻止,強拉頭髮將她抬上電單車前座載走。回到家中後,獸父對其出言威嚇,「你想活命就好好配合」,又因得知她交了男朋友而責罵、毆打,甚至以兩條充電線勒住她脖子說,「你沒有死,我就沒有活路」,在幾乎失去意識下,她一直哀求「不要」,獸父才罷手。 據悉,受害人事後因對人生感到絕望,曾企圖跳樓自殺,但被老師攔下,被診斷為重度抑鬱合併精神病特徵及創傷後壓力症。法院經翻查獸父傳給受害人的道歉和認錯簡訊後,認定她陳述屬實,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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