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發生兇殘虐狗案件。狗主因搬新居不能繼續養狗,早前將狗交予網上尋找的領養人,惟所託非人,唐狗周日(12日)凌晨被發現在新墟鳳地公園,雙耳被剪、左眼插傷及雙腳韌帶斷裂。警方處理虐待動物專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拘捕一名涉虐畜的領養男子。 另後腳韌帶斷裂 「毛孩守護者」義工陸先生表示,周日凌晨接獲街坊通知,指屯門新墟鳳地公園出現一隻滿身是血、步履不穩的唐狗。到場了解時發現涉事唐狗雙耳被剪,左眼亦被利器刺傷,遂報警求助。陸生續稱,事件令人髮指,「新界多圍村,不時有虐狗事件,但今次是按茠砲J來剪耳,太過分」。獸醫初步發現,唐狗雙耳被剪,左眼被插至失明,兩隻後腳韌帶斷裂,相信由外力施壓所致,已為唐狗縫合雙耳傷口,將做眼球摘除及雙腳接駁手術。據了解,唐狗身上晶片顯示牠名為「細粒」(Sai Lup),是兩歲狗女,登記主人為黃小姐。 狗主搬新家 網上尋領養人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王嘉豪署理總督察表示,根據受傷唐狗晶片資料尋回狗主,相信她因搬新居不能繼續養狗,早前在網上尋找領養人,並於2月交唐狗予領養男子。警方深入調查後,昨日拘捕領養男子,相信領養沒涉及金錢,其動機、虐狗方式及工具仍有待調查,受傷唐狗暫由獸醫看管。 被捕32歲男子姓曾,報稱為文員,警方昨午於其屯門鄉事會路寓所,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將他拘捕,其後由探員帶署扣查。探員在單位檢獲狗帶及飼養物品等證物,其動機及虐狗時間仍有待深入調查。 警方強調,絕不會容忍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並會認真及積極跟進每宗案件。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政府於4月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將殘酷對待動物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200萬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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