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讀、寫、講、聽」是中文學習的四大範疇。四大範疇原是個整體,卻時分時合,特別是中文科考試時或分卷、或綜合,令人精神一振、再震。平時,較多人談論閱讀和寫作,現在容筆者獨寫「講、聽」。
講話用口、聽話用耳,看似必然。假如有人說講話可以用手、聽話可以用眼,不太新奇吧?皆因科技改變了常態,手寫文字可輸出語音,口講聲音又可輸出文字,眼耳口手像有了新功能。不過,口耳相傳仍然是講和聽最常見的方式。究竟講和聽困難嗎?
「聽講……」天天掛在大家嘴邊,所指之事,真有人講?真有人聽到?真真假假,都不盡同。以下是筆者一次經驗,它算得上是初階的講聽教學:
記得有天,我半睡在巴士上層,除了耳朵,各種感官像都關上了……
「唔好坐三樓啦媽媽!」輕細的小孩聲音在我右後方傳來,聽不出男或女。我靈敏的耳朵聽出那是個兩三歲的孩童。
……三樓?我半醒。上錯車?
「唔係三樓,係上層,呢架係雙層巴士,跟我講:雙層巴士。」
「雙層巴士。」
「呢度係上層,下面係下層,跟我講:上層。」
「上層。」
車內乘客不多,兩母子輕柔清晰的談話聲,伴在我下車前幾個站的途程。
那對母子的道上聽途上說,除了教人「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也展示了簡單的聽說教學法則。小孩已知一樓二樓三樓的講法(母子可能住唐樓,上兩層叫三樓),媽媽教以巴士有上層、下層、雙層的習慣說法。在這一說一聽一模仿、山也說水也說的談話中(好像還有英文的,我半未醒……),筆者想該小孩在放學回家的幾個站車程,聽聽講講,日積月累,學到的不會少。這不就是典型的「母語」、「教學」嗎?真是「道聽塗(途)說,雖小道亦有可觀」。
識聽識講不是必然。嬰孩模仿聲音,發音學說話。牙牙學語是人生重要的階段,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學語的機會。
筆者的一位中年朋友是聾啞人士,雖可啞啞發聲,卻不成語。他家人告訴他不是天生如此,只因他在嬰孩時給嘔奶浸灌耳朵,弄得耳膜細菌感染。聾了耳,聽不了就模仿不了發音,失去說話能力。現在他學會用手寫少許的字表達己意,用眼看懂少許字來跟人溝通。
課堂內,老師講講,同學聽聽;間中,同學發問,老師回答,講和聽多以單向的方式進行。當然還有師生「各自表述」的時間。總之,聽和講應是課堂常見的一對,如果能夠經常互動,多好!
課堂外,有些同學會參與辯論比賽之類的活動。筆者發覺同學可以透過一些方法鍛煉聽和講,藉以增L講話的信心。我見過有同學在比賽之後,克服了長年的「口吃」,這個之後再談。
文:朱陳
圖:陳綺雯
[語文同樂 第38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