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費者委員會過去兩年每年接獲約200宗有關外傭中介的投訴,有中介公司安排印傭與港人僱主視像會面「見工」,以確認其廣東話及英語能力,有人卻暗中安排即時翻譯,製造女傭能以廣東話簡單對答的假象,至女傭到職後,僱主才發現貨不對辦,中介疑違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惟即使消委會介入,中介也拒絕退還過萬元收費。消委會促勞工處加強執法。有外傭僱主團體認為目前規管中介的守則未能充分保障僱主。 勞工處回應稱一直嚴厲打擊職業介紹所的違法行為,會在收到投訴後行動,自2014年至今年4月底,共檢控37間外傭的職業介紹所,自2017年至2019年4月底,該處撤銷、拒絕發出或續發共20間外傭職業介紹所的牌照,包括15間是因違反實務守則。 「百分百退款」 僅包未獲簽證 消委會過去兩年每年約接獲200宗有關外傭中介服務的投訴,多涉服務質素,有中介公司標榜「百分百退款」,但事主要求退款時,職員卻搬出諸多理由,擾攘近4個月,中介公司才回覆「百分百退款」保障範圍只適用於未能獲入境處批出簽證的個案。 稱視像見工印尼伙伴負責 另有投訴個案的僱主需聘廣東話良好的印傭,經視像會面確認對方能以廣東話簡單對答及略懂英文單字,但該印傭到職後,連洗衫、煮飯、清潔等用字都聽不懂,僱主要用應用程式翻譯印尼語發出工作指令。後來經鄰居印傭翻譯,得知涉事印傭用視像會面「見工」時,鏡頭背後有顯示器及即場翻譯,而中介公司聲稱視像會面由印尼合作伙伴負責。 消委會促勞處加強執法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僈﹛A部分中介公司明顯無遵守勞工處2017年發布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當中列明職業介紹所須盡量查核僱主和求職者資料、在服務協議內列明服務條款、收費表及投訴程序等,她指勞工處有權對違反守則的中介「釘牌」及起訴,促請勞工處加強執法,又呼籲業界自律及僱主簽約前細閱條款。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稱,過去有中介未提供女傭的健康報告就要求僱主簽約,僱主因心急請人而簽署後,女傭到職3天暈倒,發現患腎衰竭,留港醫治逾半年。馬認為現時《守則》主要保障僱員,對僱主保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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