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年前遭教育局放蛇警告無牌辦學的「香港民間學院」,經歷兩年時間申請及籌備,上月正式獲教育局發牌,將於本月底重新在旺角「復課」,並正式命名「民院教育中心」(下稱民院)。3名民院負責人先後斥資約80萬元,物色至租用單位、向政府提交各類申請文件以至為單位裝修成為校舍等,每一步都面臨不確定,但堅持相信本港有空間容納民間辦學。
明報記者 黃俊鋒
由民間團體於2014年成立、推廣民間辦學的「香港民間學院」,2017年3月底遭教育局人員放蛇,稱學院同時向8人或以上提供「教育課程」,而未申請註冊為學校,屬無牌辦學,遂發出警告信。
年半「流動教學」如補習班 難建學生社群
民院負責人李達寧說,接獲警告信後,民院只能租用教會、工會等有教學牌照的地方辦「流動教學」,情G持續約一年半,但教學效果始終不及有固定校舍,「希望做到一個『校園』的環境,可以維繫學生,師生之間有更多交流,但借場辦學就較難做到,一夠鐘就要走,削弱了師生之間的互動」。
另一負責人陳劍青形容,流動教學模式猶如「補習班」,難形成學生社群,且受場地所限,難策劃持續課程,課程規模、數目以至報讀學生亦有減少,由以往每季逾100人次減至少於100,「(流動教學)只是一種續命概念,向外界交代民院沒有結束」。
申牌須經6部門 選址限制多
為持續推動民間辦學,3名民院負責人決心向教育局申請牌照,將「流動」變成「固定」辦學。負責申請手續的民院負責人鍾曉烽表示,要申請教育牌照需經6個部門審批,除教育局還包括衛生署、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每個部門逐一申請」,程序非常費時及繁複,「最辛苦是要面對申請程序的不確定性,過了一個部門又不知下一個部門如何」,他並常與教育局方跟進進度,最終上月15日獲發「學校臨時註冊證明書」,可「咱艙P」辦學。
他續說另一艱辛之處是尋找合適選址作校舍。按法例規定選址須是商業單位,不能位於大廈7樓以上(不得位於高度超出地面24米),且銳意選址在核心市區,方便學生前往。3人物色選址大半年,先後考察10多個單位,曾選中一個單位後不久卻被租出;最終去年7月租下旺角一幢商住大廈面積約1000呎單位,當時仍未有牌照,「可以說去年7月至今年3月都是白白交租」。
白交租大半年 未辦學先花80萬
陳劍青表示,由籌備至取牌,民院未辦學先花費約80萬元,但3人相信值得。陳又稱,對比主流課程,民間辦學看重師生互動及討論,且可因應當下議題舉辦較貼近社會的課程,以及容納現時被學院「邊緣化」的知識,包括科普知識、具較強社會批判的討論等,「這是民間辦學可以做到比較強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