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審計總長的最新報告指出,在紐賓士域省3名皇家騎警被一名槍手伏擊5年後,騎警仍不確定在槍擊案發生時,趕赴現場的騎警是否獲取處理現場狀況所需的長槍及防彈衣。 在周二公布的審計報告中,代理審計總長里卡德(Sylvain Ricard)表示,加拿大皇家騎警在採購、分配及長期保養半自動長槍即卡賓槍方面處置不當。 2014年6月,紐賓士域省蒙克頓市(Moncton)一名槍手開槍打死3名騎警並擊傷另兩名騎警。騎警當時在全國擁有1,500支火力強大的卡賓槍,但蒙克頓分局警員卻未受過使用卡賓槍的訓練。加拿大皇家騎警隊因未能向警員提供訓練及裝備,應對蒙克頓市慘案,根據加拿大勞工法於2017被判有罪。 審計總長表示,此後騎警購買了數千支卡賓槍,但不知道是否所有需要此一武器的騎警都分配到武器。審計總長亦發現騎警有足夠的防彈衣,但卻不見得每一位騎警都獲分配到一件。審計報告總結說:「整體而言,我們發現並非所有的騎警都有他們需要的裝備,以處理正在進行中的槍擊案。」 審計總長還發現,騎警沒有管理卡賓槍採購的計劃,使得在分配時出現瓶頸,且在重新認證培訓騎警使用並保養此一武器之事上產生積壓;騎警達到初步訓練第一線警員使用卡賓槍目標,但仍有13%尚未完成年度再認證培訓;根據騎警政策,半數卡賓槍尚未進行保養;手槍保養及強制重新認證培訓仍有不足之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