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雖然安省省警總監的人選早已確定,但之前為此引發的爭議還未徹底平息。安省操守專員(Integrity Commissioner)表示,沒有理由支持對省警副總監布萊爾(Brad Blair,圖)突遭解職的事情進行調查。
操守專員威克(J. David Wake)表示,他沒有證據表明,布萊爾被解職是因為省長福特的建議,或者福特以任何方式參與其中。
之前省警總監職位出缺之後,副總監布萊爾擔任了臨時總監的職務。這時省長福特家族的老朋友、在多市警局擔任分局長職務的塔夫納(Ron Taverner)被宣布將接替總監的職位,而同樣也想要轉正的布萊爾採取了一系列行動來挑戰這一決定。
首先,布萊爾尋求法庭命令阻止塔夫納,聲稱為了確保塔夫納上位,省警的招募程序甚至發生修改來為塔夫納量身定做,這迫使安省申訴專員(Ontario Ombudsman)開始調查這一人事安排。
隨後布萊爾公布了省警的文件,表明福特希望有一輛為他的出行專門訂製的迷你客貨車,為此的改裝費用高達5萬元。
安省社區安全廳長瓊斯隨即於3月4日宣布終止布萊爾的職務。兩天後,塔夫納撤回對安省總監職位的申請。
布萊爾於3月27日向福特提起誹謗訴訟,要求賠償500萬元。之前福特發表評論稱,布萊爾公布有關定製迷你客貨車的文件,違反了法律。
安省新民主黨省議員亞德(Kevin Yarde)投訴稱,福特的乾澀導致布萊爾被解職。而威克則表示,招聘塔夫納的程序沒有違反任何規則,但這個過程令人不安。
「沒有任何[象表明,公共服務委員會或內閣的任何成員受到省長的不恰當影響而做出這一決定。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始調查將等於開始一次釣魚探險。」
他表示,亞德的投訴沒有解釋,解僱布萊爾將如何能夠讓福特的批評者閉嘴。
「事實上,人們可能會認為(布萊爾的)終止會產生相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