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水鶪W周五發生街頭槍擊案,涉嫌「開槍」34歲姓楊男子,被落案起訴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日提堂。至於當日與被告同行29歲無業男子,昨日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毋須答辯,還押至4月25日再訊,以待完成認人手續,其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報稱無業的謝澤(29歲)持有香港身分證,昨日被押解上庭。控方透露,有兩名證人未做認人手續,希望將被告交由警方看管;辯方沒有申請保釋。 控罪指出,謝澤藺韝策~4月12日,在深水鶞屭F灣道桂祥大廈外,與楊永松,意圖使男子羅智群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羅智群。 【案件編號:KCCC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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