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去年接獲77宗理髮服務投訴,有七旬長者染髮時被店員推銷近萬元的「防衰老療程」及「活氧療程」,婉拒後被員工包圍以「買啦、買啦」游說,終以信用卡購買7000元療程,事主兒子向店方要求退款不果,經消委會介入才獲退款。 另一宗個案的男事主在油塘某「單剪店」購買每張35元的代用券,一個月後該店結業,貼告示通知客人改到藍田店,但事主到藍田店出示代用券時,店員卻指單剪收55元,要求事主補回20元差價,事主質疑油塘店明知即將結業,但仍售代用券,做法不恰當。消委會已將個案轉介海關。海關稱不評論個案。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若在收款時無意供應有關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將能在協定或合理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或觸犯條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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