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涵蓋範圍,不包括使用自己的電腦或手機犯案,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日表示,警方現有9宗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有關的案件,正與律政司商討處理方法,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會盡力以遊蕩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罪名檢控;他亦期望立法會可盡快討論「窺淫罪」立法。 協和小學面試題目外泄案,引發「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法律爭議,案件上訴期間,律政司曾暫緩處理同一控罪案件。盧偉聰昨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見傳媒,他說,經過終院判決後,警方剩餘9宗同類案件,目前正與律政司密切商討如何處理。 盧偉聰表示,希望立法會可盡快討論「窺淫罪」立法,並歡迎任何可協助警方執行職務和保護市民的做法。被問涉及偷拍行為時如何處理,盧稱在未有「更好的法例」時,警方會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盡力,使用遊蕩罪、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罪名檢控。被問剩餘的9宗同類案件,有無案件不適合以遊蕩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提出檢控,盧並無正面回應,稱司法程序進行中,不便透露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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