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市居民陳壽全被控二級謀殺案昨天續審。案發時最先到場救人的鄰近社區中心游泳池救生人員、案發時到場蒐集證據、調查的警探﹐分別作為控方證人到場﹐提供證詞。
昨天﹐陳壽全如常被警察帶到現場。案發時72歲的他﹐現在已經77歲﹐頭髮基本白了﹐步履好像不太穩定﹐不過看上去總體的健康狀況尚可。
案發的現場在德化林西路夾杜龐(Dupont)街的Wallace-Emerson社區中心附近。這個中心的游泳池的一位專業救生員﹐案發時正在給孩子上游泳課。同事告訴他﹐外面發生了暴力事件。他起初以為是槍擊案﹐所以沒有立刻外出﹐而且他當時和孩子們在水中﹐必須首先對孩子們負責。
之後﹐同事接替了他﹐照管孩子。他擦乾了自己的身體﹐去到門外。這時發現不是槍戰。而是傷人案。躺在地上是位女性。頭、面部傷勢嚴重。當時﹐已經有一些人圍在受害人身邊。他作為專業救生人員﹐立刻按相關程序進行搶救。但是﹐他說﹐按到受害人的身體時﹐他就立刻感到﹐這個人已經失去知覺。因為﹐如果是活人﹐即便失去知覺﹐但受到壓力﹐會有自然的反應。
多倫多警方鑑證部門探長艾達緒(Edward Adach)是昨天第2個證人。
他說﹐2014年10月15日上午11點多﹐他接到警隊的電話﹐趕到現場。當天的氣溫是攝氏15度﹐天上飄茞茷B。為保證證物不受影響﹐他一到現場﹐就對需要的證物提供保護。
他到達現場的時候﹐受害人屍體已經被轉移到救護車內。
他然後在社區中心內﹐發現一部向牆停靠的單車。這部單車的其中一個特別的地方﹐是單車的車座是白色的。而據他觀察﹐上面有一些血漬。
艾達緒立刻收集了一些車座上的物質。回進行化驗調查之後﹐上面果然是人的鮮血。他本來還從單車上收集了一些可驗DNA的物質﹐打算測試之後來找單車的主人。但很快﹐警方發現了車的主人。
從社區中心的治安錄像上﹐可以看到陳壽全當天早上騎茬o部單車﹐從中心門外經過。
根據控方提供的資料﹐陳壽全和受害人劉顯旭本來就認識。案發當天早晨﹐他們在社區中心門外有過將近8分鐘的交談。然後陳動手打人。他出手非常重。把受害人打倒在地後﹐仍不罷休﹐又從單車上拿出一根金屬管﹐對她猛烈打擊。最終把她活活打死。
檢控官估計﹐本案的審理時間大約4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