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禁止圈養鯨魚和海豚的法案在國會引入四年後,眾議院漁業委員會現在通過法案,將禁止在加拿大圈養這些海洋生物。而時至今日,安省尼亞加拉瀑布海洋樂園(Marineland),仍有61隻鯨豚類哺乳動物。 S-203法案本由現已退休的自由黨參議員摩爾(Wilfred Moore)於2015年首次提議,旨在通過修訂《刑事法》來禁止圈養和哺育鯨目動物。那等於結束海洋主題公園的一個傳統主業。在自由黨和新民主黨國會議員的支持下,法案未需修訂即在委員會通過。漁業委員會的投票和自由黨政府的支持,對動物倡權權益分子是個勝利,他們堅持認為,將這些高度智慧的生物放在混凝土的池中,是一種殘酷且變態的娛樂形式。 如果法案在秋季選舉之前通過,被發現違規的公園和水族館將被罰款最高達20萬元。 安省尼亞加拉瀑布的海洋樂園,是加拿大唯一一個長期飼養這些哺乳動物的設施,它一直反對這項法案,稱它將摧毀公園的客流,並威脅主題公園對動物展出所做的保育努力。海洋樂園還認為該法案威脅到夏季數百名當地居民的季節性就業。海洋樂園的律師伯恩斯(Andrew Burns)認為該法案違憲。 不過,該法案有一項「祖父條款」,將豁免已有的圈養鯨類,這意味荇洋樂園可以保留其目前擁有的鯨豚動物。 根據漁業和海洋部提供的資料,海洋樂園目前擁有大約61條鯨豚類動物:55條白鯨,5條樽鼻海豚和1條虎鯨(也稱殺人鯨)。溫哥華水族館只剩下一隻此類動物。 動物權益分子希望目前被圈養的部分或全部鯨類,能遷至斯高沙省的開放水域海濱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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