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裝批發公司董事涉於2015年在辦公室要求女下屬穿樣板衣服,量度胸圍時趁機非禮。事主其後從網上得悉該董事為路德會聖三一堂傳道人,曾向教會投訴不果,時隔3年後報警。被告早前否認非禮罪,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蔡i智(61歲)被控於2015年4月9日,在深水鶡憐{街的大廈一單位內,猥褻侵犯36歲女子X。西九龍裁判法院昨日裁決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散庭後笑容滿臉。 官:被告解釋為開脫 事主證供非可靠 裁判官表示,事主供稱曾向好友和葉仁人牧師講述非禮詳情,包括被告雙手從後抱腹、用手扯開衣服並觸碰胸部;惟葉牧師只記錄事主說被告從後抱胸,好友亦指事主無詳述非禮情節,質疑事主和兩人口供不同。裁判官指出,被告的自辯證供不真實,認為他為開脫而解釋,但事主的證供亦非誠實可靠。 聞牧師非禮案 事主感需公開 事主X接受本報訪問指出,去年看到一篇性侵報道,令她鼓起勇氣,並已盡力講出事件,但因時隔多年,友人亦會忘記細節,無奈只好接受對傳道人罪名不成立的發展,但對他一直拒絕認罪感到失望。 X說,過去覺得被非禮是一件醜事,擔心沒人相信未有報警,甚至不敢告訴家人,初只打算淡忘,卻發現那是一道無法抹去的陰影。 至去年X讀到一篇男教友被牧師非禮的報道,令她感到有公開事件的必要,「如果我不報警,好多人受害,我不想再多一個受害者」。眼見愈來愈多#MeToo事件,X意識到發聲的重要,「如果我不講,人們當他(侵犯者)是好人,可能還有好多受害者不出薨O?」她期望,受害者看見她的經歷後能勇敢舉報。 【案件編號:WKCC51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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