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其中一個憂慮係同「重婚」、「包二奶」有關,因為重婚都列入成為可移交儭o行。噚日保安局長李家超向傳媒簡介時,都有記者關注呢個問題。對於「包二奶」係咪犯法,局長就笑住話,「通姦係我老婆找我麻煩隉A唔係刑事罪」,而局長仲強調「我絕對冇呢個擔心」、「我好多謝我太太」,乘機向太太表白。 通姦係老婆找我麻煩隉A 唔係刑事罪 有傳媒早前報道,有商界中人擔心因為干犯重婚罪而被移交,又話內地「包二奶」已經係犯法。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重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今次修例亦未有剔除。 李家超噚日簡介條例期間,就話都有問過律政司,「例如我有另一個(女伴)同居,算唔算(犯法)呢?」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司法互助)林美秀就解釋,因為香港要法律簽署先為之結婚,所以同另一人同居只屬通姦,如果海外結婚後,鰣輕鉿A註冊,先有可能犯重婚罪。李家超就笑住話,自己絕對冇呢個擔心,「我好多謝我太太」。 另外,特首林鄭月娥噚日兩度見記者,佢鬖迨W開行會前著碎花旗袍、外套配珍珠鏈,到下晝開記者會時,就改著粉紅色套裝,仲戴鰿簿]耳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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