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鴻基地產前聯席主席、郭家「二哥」郭炳江昨日出獄,他說「離開公司4年,我覺得有好多變化」,暫無打算返回新地工作,希望先多學習。對於其未來動向,其子郭基煇2月在新地舉行的中期業績發布會提及,郭炳江獲釋後想少放時間於工作上,休養好身體,未來主要處理家族事業、慈善及教會工作。郭弟郭炳聯本月出席兩會期間提到,其母親郭老太鄺肖卿很想見郭炳江,並指哥哥暫無計劃重回新地工作,反而會處理教會及私人事宜。 郭基煇自2012年7月起擔任新地的替代董事,2014年12月起正式成為公司執行董事。現時郭炳江一房在新地持股6.65%,涉及逾1.92億股,按新地昨日收巿價130.2元,持股市值為249.98億元。 5年內禁任上市公司董事 另外,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成的郭炳江,被判禁止出任各類公司包括上市公司董事5年,故他暫時亦沒可能重返新地任董事。根據《公司條例》,法庭一般可取消犯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如涉及特別嚴重的案件,取消資格年期更可超過10年。香港的法庭一般在刑事案判刑時,會考慮所有與案有關事項,例如罪行性質、有關法例訂明之最高刑罰、犯案因由及過程、犯案者個人因素等,罰則除了一般人認識的判監及罰款外,亦包括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 按例,郭炳江在禁當公司董事期後,可獲重新委任為公司董事,但會否重新再做董事,視乎個人意願及公司本身的決定,在本港上市公司而言,判監後重新復任董事者的案例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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