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港男和一名內地漢於去年底在葵涌區多次冒充警員,以調查刮花汽車案件為由截查學生,要求他們提供交住址和鑰匙檢查。兩人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承認共11項管有虛假文書及冒警罪名,裁判官將兩人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其間要他們反省「為何這樣貪玩」。 報稱無業的首被告黎振威(32歲)承認3項管有虛假文書及6項假冒公職人員罪;來自內地的次被告劉浩權(24歲)則承認兩項假冒公職人員罪名。 案情指出,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兩被告在葵青區截停多名男學生,自稱警員,以調查刮花車輛的刑事疰a案件為由,要求學生提供住址和住所鑰匙。去年12月12日,警員在葵涌石籬(二)h石廣樓一帶巡邏,發現兩被告正搜查10歲男童的書包,將兩人拘捕,並搜出兩張偽造的警員委任證,證上的相片為黎。首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次被告稱因貪玩而犯案。 【案件編號:WKCC56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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