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嫌向新北市工務局施壓,助建商加快取得建照,換取實質掌控公司取得建商清運土方等工程利益及活動經費贊助,遭聲押後獲准交保。 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徐姓隊員也被查出涉嫌圖利陳男的土方公司,多次放水未開罰單,新北地檢署前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昨晨訊後依涉犯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陳男、徐男及蔡、張、顏姓業者,新北地院昨晚間9時召開聲押庭,周五凌晨裁定陳男羈押禁見,上午5時許再裁定徐男以15萬元交保,蔡男200萬元、張、顏男各10萬元交保。 法院裁定指出,陳男否認否認收賄、圖利罪嫌,但陳男身為議員,有審核新北市政府預算案及監督施政的權限,對工務局行政人員的職務行使有實質的影響力,藉由催辦審照、協調停車位等等事項,讓建設公司因此加速取得相關證照獲得利益,因此建商願意在未經比價或甚至明知陳男報價高於行情,仍將工程給陳男所指定的廠商承包,陳男再從中獲取業務獎金、顧問費、股利分紅,認定其犯嫌重大。 法院表示,且監聽譯文也顯示,廠商因與陳男有長期配合關係,對陳男要求高額獎金有所不滿,卻都敢怒不敢言,且陳男現在仍是議員身分,政府行政人員、廠商對陳男的身分仍有一定的敬畏,且本案部份廠商在偵訊時,附和陳男的說法均稱是經過比價才讓被告指定的廠商得標,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陳男有與其他共犯或證人勾串、湮滅罪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徐男部分,法院認為,他對究竟受何人指示不要對違規廠商開罰單,前後供述不一,本案是否有其他公務員涉案仍有待釐清,有事實足認徐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尚無羈押必要,諭令徐男以15萬元交保,但交保期間,必須對案情保密,不得與共犯或證人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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