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司機衝紅燈固然犯法﹐但行人「衝燈」原來亦可能被罰款50元。 多倫多警方表示﹐很多行人對正確過馬路有錯誤觀念﹐於是日前舉辦活動﹐提醒行人如何正確過馬路。 常見的錯誤觀念就是即使看見行人交通燈開始倒數﹐只要覺得夠時間﹐市民一般都不太理會﹐繼續過馬路。 但其實按規矩﹐只要行人過路燈開始閃燈及倒數﹐此時﹐行人便不應踏入馬路。原因是怕行人在交通燈倒數時﹐才開始過馬路﹐會不夠時間﹐當走至半路中途﹐就完全轉紅燈。此時﹐警員便可以開出50元的罰單。 當然﹐開始閃燈時﹐行人剛巧正在過馬路﹐則又當別論﹐市民可以繼續前行。警方表示﹐多倫多市去年便有41名途人被車撞死。當中逾一半的死者為年逾55歲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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