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富商苑剛(Gang Yuan,譯音)被殺及分屍案進入尾聲,預料法官在今日退庭後多個月才作出判決。控方昨日結案陳詞時連番質疑被告趙利(Li Zhao,譯音)的供詞不可靠,又指他在案發當日其實並非如辯方律師所指的驚惶失措錯手殺人,而是有計劃置苑剛於死地。
辯方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和檢控官Adrienne Lee昨日先後作出結案陳詞。唐納森在前日獲得主審法官舒爾特斯(Terence Schultes)採納苑剛情婦爭產民事案件中,有關苑剛對待女性的證據,證明苑剛「愛玩女人」的個性、有意進行「亂倫」行為娶親戚趙利女兒趙一銘(Yiming Zhao,譯音)為妻的「極度挑釁」行為,導致趙利進入憤怒精神狀態繼而殺人。唐納森昨日續向法官說,雖然並非要說苑剛「死有餘辜」,但苑剛玩弄女性的習慣確實與趙利殺人時的精神狀態有關。
唐納森亦強調趙利在庭上所作有關與苑剛先爭執繼而動武並釀成命案的供詞,與他向華裔警員Wilson Yung所落的口供完全一致。唐納森在臨結束陳詞時更指出,控方若要證明趙利犯下二級謀殺控罪,這將是一項「艱鉅」的工作,強調趙利在極度挑釁下作出殺人行為是本案唯一合理結論。
Lee在結案陳詞中首先花上大量篇幅,述說兩年前皇家騎警刑事鑑證部門血[型態分析師柯克爾(Diane Cockle)在庭上作出的命案現場血[分布情況供詞,然後質疑趙利口供的可信性。
Lee表示,趙利庭上作供時指他在案發時因「失足」而向苑剛開出第一槍,又在庭上指出與苑爭執時對方拿茖B槍,然而這兩項她所形容的「關鍵重點」不單沒有出現在向Yung警員所落的口供上,也沒有出現在西門菲沙大學法證心理學家Robert Ley與趙利的對話當中。Lee反駁辯方律師指趙利作供時因又累又餓而漏說重要資料的說法,認為即使趙利漏向警員透露有關資料,卻不大可能在接受心理學家訪談時也漏說。她又說,案發時開槍這樣重大的事情也可以忘記說出來,實在有點「不合情理」。
Lee繼而嘗試論證趙利是有計劃殺死苑剛。她指辯方律師和趙利一直在庭上塑造苑剛行為具有侵略性的形象,但她認為趙利才是兩人中具有侵略性的一位。她形容趙利是一個「體格強健、身手敏捷」的人,他除了用「畜牲」這種在中國文化裡被視為極具冒犯性的字眼喝罵苑剛外,又在大宅車道用鐵鎚猛擊苑剛的後腦和腿使其失去活動能力,而苑剛後腦顱骨所受的損傷與趙利聲稱警告苑剛的作用「不成比例」。
Lee又說,雖然苑剛比趙利年輕、個子比趙利高大,然而苑在後腦和腿嚴重受傷下已不具侵略性,反而趙利在此時拿槍射向苑剛頸部使其斃命,並在事後試圖清洗留下的血[,證明趙利是有計劃置苑於死地。
趙利昨日如常出庭,與傳譯員一同坐在律師桌上而非被告欄。戴上深紅色領帶的趙利出庭時情緒明顯比以往幾次出庭時緊張,兩度向唐納森詢問審訊流程,在檢控官陳詞時左右張望,要求庭警給他一支筆記下檢控官所說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