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高等法院昨天有個新的決定﹕聘請了無良律師的受害人是否一定可以獲得賠償﹐需要省立法機構、或者專業法律管理部門決定。 這個決定﹐意味茪@對在某次車禍中嚴重傷、亡的夫妻﹐無法從安省律師保險基金中獲得賠償。 該宗嚴重交通意外於2004年發生。卡普托(Francesco Caputo)夫婦遭遇車禍。先生當場死亡﹐太太重傷﹐目前也已經去世。但是﹐他們的失責律師諾瓦克(Wayne Novak)﹐當時沒有為他們提出汽車保險申領。他現在已經被除牌。到2014年﹐法院判決諾瓦克必須給卡普托支付32.2萬元。 但諾瓦克沒有這筆錢﹐他要求安省「律師專業賠償公司」為他支付。 但是律師保險公司拒絕支付這筆錢﹐因為他們說在調查過程中﹐諾瓦克拒絕配合。卡普托家人﹐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 該保險公司由安省律師協會於20年前興辦﹐是為其5萬名律師成員提供辯護和對付索償。公司擁有7.43億元﹐是律師協會資產的83%。 法官特林布爾(Jamie Trimble)在判決時表示﹐他相信律師保險公司拒絕替諾瓦克付錢是合理的行為。他說﹐卡普托家人的訴訟﹐是要法院創建一項公共政策﹐規定該律師保險公司不管過錯在哪一方都需要付錢。但法院不是建立公共政策的地方。應該是律師協會﹐或者立法機構才能這樣做。 代表卡普托家人的律師表示失望,該律師注意到他們面臨律師保險公司的上萬元的堂費,他們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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