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愛護動物協會(OSPCA)已就動物權益法例的執法向安省政府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營運模式,該項模式與美國現行的模式相似,旨在最大程度地為動物提供保護。 與此同時,該協會還向省府發出通知,將在該協會與省府簽署的合約在今年3月31日到期後,不再繼續開展有關動物權益法例的執法工作。 不過,安省愛護動物協會向省府提供為期3個月的過渡期,其在安省各地開展有關動物權益法例的執法工作將到今年6月28日截止。 安省愛護動物協會是加拿大最大的動物保護機構之一,擁有長達146年的悠久歷史,每年在省內各地超過40個社區為數以萬計的動物提供庇護所和護理服務。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開展有關動物權益法例的執法工作在安省愛護動物協會開展的各項工作中所佔的比例約為20%,該項執法工作受到擁有100年歷史的《安省愛護動物法》(OSPCA Act)的監管。 安省愛護動物協會在昨天發表的新聞通告中指出,安省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在最近創設了一項全新的法理,並裁定安省政府允許私營的慈善機構在沒有政府監管的前提下擁有執法的權力是違憲的。 安省愛護動物協會並未參與上述法庭個案,安省政府現正就法庭的上述裁決尋求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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