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一名高級海軍軍官委託聯邦快遞(FedEx)遞送一包珍貴硬幣,不料這50枚罕見硬幣不翼而飛,現在斯高沙省一間小額法庭裁定聯邦快遞無需負全額賠償之責。
加拿大東岸海軍幕僚長及長期錢幣收藏家勒弗朗斯(Guillaume Lafrance),去年5月委託聯邦快遞將一包硬幣送至加州一家公司評估。他交運的錢幣共有50枚,包括加拿大、美國及其他國家的錢幣。他將之估值約3.8萬元。50枚硬幣中有銅幣、銀幣及一些金幣,該包裹在寄送中丟失。
在2月11日的裁定中,審裁員理查森(Augustus Richardson)認定聯邦快遞不須負責,因為聯邦快遞根本不可能知道此一硬幣包裹的價值。
勒弗朗斯表示,他根據獲得這些硬幣的價格及20年收藏經驗,將這批硬幣估值為接近3.8萬元。他向小額索償法庭稱,聯邦快遞要求他在報關單上填寫評估的費用,而不是硬幣本身的價值。
勒弗朗斯在聯邦快遞運單上填寫的包裹價值為1,631.25元,且因過去委託聯邦快遞交運包裹從未出過問題,故未對包裹內容購買保險。
理查森認定,聯邦快遞依照交運單背後非常小字體書寫的交運條件行事。該些條件在聯邦快遞遺失包裹後,限制了它的賠償責任。這些條件為「我們遺失包裹的賠償限額為100元,即使包裹遺失是出自我們的疏失或重大過失。除非你在交運單上填寫更高的交運價值(仍受限於以下標明的最高賠償限額)」。
理查森也認定,勒弗朗斯對聯邦快遞不公平及不誠實。因為他並未告知聯邦快遞包裹內容的實際價值。理查森在裁決書中寫道:「託運商有權知道受託運物件的價值,以利託運商決定它是否願意承擔此一託運可能產生的風險及賠償責任。」
理查森也認為,勒弗朗斯未將託運物件保險是處置失當,因為無論風險再小,還是有遺失的可能。理查森最後判定聯邦快遞只須賠償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