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涉嫌未經許可下,向3名下屬索取及接受共7萬元貸款,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53歲被告吳麟光被控3項罪名,包括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以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罪,涉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涉向3隊目索取貸款 被告於案發時為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被調派至海務及離島區工作。其中兩項控罪指稱,被告涉嫌於2017年3月30日,向兩名消防隊目下屬各索取一筆3萬元貸款。被告亦涉嫌於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向一名消防總隊目下屬,索取及接受一筆1萬元貸款。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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