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政府因撤銷新版性教育課程而被告上安省人權仲裁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代表一名11歲變性女童的律師表示﹐其當事人因新版性教育課程被撤﹐取而代之的﹐是制訂於1998年的課程﹐剝奪了她可在課堂上認識性別身分的機會﹐是對其當事人的一種歧視。 今次的訴訟﹐人權仲裁庭將聚焦於暫停使用新版性教育課程時﹐對同性戀或變性學生所造成的影響。 以AB為代號的11歲女童現就讀第6班﹐其代表律師麥卡恩(Marcus McCann)表示﹐AB需要性別身分這方面的知識。如她現錯過了這個學習機會﹐他日便無法彌補。 他認為﹐仲裁庭應下令省府使用符合安省人權法規的新版性教育課程﹔又或至少在省府制訂出新課程前﹐暫時讓學校復用新版性教育課程。 安省人權委員會(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律師亦提出相同要求﹐並勒令省府必須將性別身分、性別表達、性取向及性行為前必須得到同意等﹐納入未來的課程中。 其代表律師Reema Khawja指出﹐省府在課程中強制性刪除了同性戀者的字眼﹐是對AB的一種歧視﹐令她感到自我價值及認同感被貶低。 但省府的代表律師則反駁﹐於去年秋季引入的臨時課程﹐並無歧視學生﹐因為教師可視乎情況﹐在課堂上作延伸教育。 安省進步保守黨政府去年夏天﹐撤銷前朝自由黨於2015年引入的新版性教育課程﹐並稱待他們重新諮詢家長及公眾意見後﹐再釐定新課程﹐在這段時間﹐學校則應使用舊版性教育課程。 仲裁庭估計今春會就案件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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