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華航空張姓機師遭控前年強拉空姐進廁所,還言語性騷擾「讓人想咬一口」,導致空姐出現憂鬱、焦慮等症狀,提民事訴訟要求張賠償50萬元,張雖否認性騷擾,但有證人證述,故不採信他的說詞,判張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空姐指出,張2017年10月以教官身分,搭乘從曼谷飛往台北的班機,她在起飛前檢查客艙時,張突然叫住她,開口詢問是否為泰國籍,更說「像你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超級美女」,她僅簡單道謝轉身就走,未料張起身拉她的袖口,想拉她去廁所,她甩開拒絕後,張仍伸手企圖摸她的臉。 另外,張在飛機起飛後,故意在空姐面前,跟客艙經理表示,「這個妹妹很可愛,很sexy,讓人想咬一口。」抵達目的地,空姐再次檢查客艙檢查,張又向她表示,「你這個小妖精挺厲害的嘛,把你們客艙經理也搞得心癢癢的。」她聽到後極度不舒服,返家情緒激動,不斷哭泣,事後向華航申訴性騷擾,調查後也確實成立,張被記一小過;她另提民事訴訟,要求張賠償50萬元。 張否認性騷擾,指出他是看見空姐臉上妝沒畫好,才提醒對方到廁所照鏡子,另空姐指控他所說的話也絕非事實;客艙經理也作證,空姐是因被張提醒有眼屎,才感覺不舒服。 但機長、副機長、其餘同班機的空服員則作證指出,曾聽聞空姐抱怨張講述一些令人不齒的話,也看到在未起飛前,張一直在廁所前找空姐說話,之後空姐臉色不好,感覺不太對勁等語。 法官認為,同班機的機組人員都指出,張有拉空姐到廁所,且空姐反應不舒服,若空姐妝容有問題,實在沒有必要將人拉到廁所;雖張認為自己沒有性騷擾,只是空姐主觀上不舒服,但張漠視空姐感受,做出超越分際的舉動,確實構成性騷擾,且公司內部調查也成立性騷擾案件,判張應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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