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醒來,心想「昨晚有睡好嗎?」但睡眠品質到底該如何衡量呢?
根據美國國家睡眠基金會發表,客觀的睡眠品質可從入睡速度、連續睡眠時間來評估!在《睡眠健康》期刊發表對於「睡眠品質」的定義,良好的睡眠品質應同時包括以下四點:
1. 入睡耗時<30分鐘:躺上床後30分鐘內睡
2. 半夜醒來?1次:半夜醒來的定義是醒來5分鐘或更長的時間
3. 半夜醒來<20分鐘:半夜醒來後可在20分鐘內再度入睡
4. 睡眠效率?85%:睡眠效率是指睡眠時間除以躺床時間的百分比
那怎樣叫做睡眠品質不佳呢?
1. 入睡耗時>45分鐘(老年人則為>60分鐘)
2. 半夜醒來?4次(青少年則為?3次)
3. 半夜醒來>40分鐘才能再入睡
(13-17歲或65歲以上者,若半夜醒來需>50分鐘才能再入睡,即為睡眠品質不佳)
4. 睡眠效率?74%
(18-25歲年輕成人,若睡眠效率?64%才被定義為睡眠品質不佳!)
要達到「好的睡眠品質」需同時滿足上述4點,但「不好的睡眠品質」的標準更嚴格,只要滿足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即表示睡眠品質不佳。
良好的睡眠品質有助於生理機能的正常運作,若睡眠品質不良的標準中,只要有某一點發生頻率超過每星期3次、且持續3個月以上者,建議可積極諮詢「睡眠中心」的診斷與改善建議,以免長期睡不好而影響健康!
何偉文SimonHo-RRT註冊氣管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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