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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稚園。「通知」要求,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稚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依據國家和地方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對存在配套幼稚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通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要認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確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