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去年再任命李國章續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港大學生會要求重新檢討校委會主席任命程序及特首校監必然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2018年度校委會主席任命程序檢討專責小組昨在校內舉行公眾論壇,收集同學及教職員意見。專責小組主席黃程鋒稱,27日將向評議會提交報告,建議一個全新方案。現正研究3個模式值得參考之處,包括設物色委員會、由校委會成員互選主席及參考中大校董會可提名主席,校監聽取意見委任。 設物色委員會 校委互選 校董會提名 黃程鋒稱,第一可參考港大「新校長任命程序」中的物色委員會(Search Committee) 。他說,物色委員會成員涵蓋較廣,包括校委會主席、大學教職員、學生及校友等,可考慮以物色委員釐定成為校委會主席的資格及提名,惟仍在研究當中架構,如成員應否包括校友等。 專責小組成員丁皓天稱,第二可參考1912年港大第一屆校委會,由校委會成員自行選出主席,與現時校監委任不同。他強調,當時與現今校委會成員人數及組成方法不同,故會再研究。另一成員劉樂?稱,第三可參考中大校董會提名主席,校監聽取意見後再委任,校監角色傾向榮譽性質。同時,專責小組亦參考中大2016年時,有成立提名委員會考量校董會新主席遴選準則,並有諮詢學生、教職員等。 將提出方案交校方 黃程鋒稱,報告除提及以上值得參考之處外,專責小組整合資料後,期望「會砌到一個為港大設計的方案」。他說,向評議會提交報告並獲接納後,專責小組任期便完結。評議會之後會向校方提交及公開報告。 另外,學生會早前聯同港大教師及職員會等發起聯署至本月21日中午,當中要求將仍屬校監的校委會主席任命權交予校委會;學生會28日至下月1日,亦就議案「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之任命組織應包括至少一個學生席位,並應在任命過程中諮詢學生」舉行校內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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