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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賣家的保安錄像同時監控看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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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要聞
 屋主裝監控系統竊聽買家言論
法律無界定是否侵隱私掀爭議

【明報專訊】準備購屋的潛在買家要小心﹗當你進入賣家物業看房時﹐你的言論可能被賣家竊聽到。對於賣家是否有權在自己物業內監控買家言行﹐法律上存在爭議。

工作在安省咸美頓的地產經紀韋伯斯特(Juliana Webster)說:「房產買家要注意﹐當你們進入賣家物業看房時﹐你們對房屋的評價言論可能會被房產賣家監聽到。我有兩名房產賣家就曾使用攝像頭和錄音裝置暗處監控到看房人的言行。賣家這麼做是為了獲得買家的信息從而更有利於出售房產﹐比如﹐如果他們監聽到看房人說﹐『這個房子很好﹐咱們值得支付更多購房款』﹐他們在未來的討價還價上就佔得先機。」

韋伯斯特還說:「我不清楚賣家是為了監控看房人故意安裝監控裝置還是物業內原來就有﹐我認為政府應該立法明確這一做法是否合法。」

安省政府與消費者服務廳新聞秘書David Woolley說:「房地產從業人員的行為必須遵守聯邦隱私法(the federal privacy law)﹐在交易過程中沒有經過個人同意﹐不能使用任何監控設備從事商業目的。」

安省房地產理事會(the 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RECO)法規註冊副主任Kelvin Kucey說﹐「現在各種監控紀錄設備非常普及流行﹐我們要求地產從業人員在帶客人看房時做出提醒﹐物業內可能安裝有監控裝置。」

隱私法律師湯普森(Kirsten Thompson)說:「這個問題十分複雜﹐安省隱私法適用於商業行為﹐一般不包括私人物業﹐所以問題關鍵是看房是否屬於商業行為。如果不屬於商業行為﹐那麼房產業主沒有義務保護看房人的隱私。換句話說﹐當一個人在其他人的物業內﹐其隱私如何界定﹖目前在這個問題上﹐法律上還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

韋伯斯特最後提醒潛在房產買家說:「我們現在能做的﹐只能是提醒看房人在評論房屋時要小心﹐因為你的買房真實意願可能會被賣家事先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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