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死刑,罪名是其走私大量冰毒。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昨日狠批,中國法院的判決「任意」(acting arbitrarily)。渥京隨即修訂了對中國的旅遊警示,警告赴華國民需注意中方任意執法的風險。而謝倫伯格必須在10日內提出上訴。
謝倫伯格一直堅持無罪辯護。他已經被關押了4年時間,並且在2016年時就被判處15年監禁。但他不服提出上訴。當時的加拿大總理哈珀和前總督約翰斯頓(David Johnston)都曾出面求情,但都被中方嚴詞拒絕。
去年12月,大連市中院突然接受檢察院的申訴,認為謝倫伯格的一審判決太輕,於是改判死刑。雖然中方一再否認,但外界都認為,謝倫伯格被判死刑,是因為他正正撞上了孟晚舟事件。
在謝倫伯格被宣判死刑之後,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對此表示極為關注,並且認為中國的這一舉動是「任意」,暗示中國正在利用其司法系統對加拿大進行報復。杜魯多還表示,全世界所有國家應該擔心北京在其司法系統中任意行事。
「我們作為一個政府,對我們所有的國際朋友和盟友來說,中國已經選擇開始隨意適用死刑,這是我們極為關注的問題。我們會盡其所能說服北京不要處決謝倫伯格。」
中方媒體廣泛報道稱,作為國際販毒組織成員的謝倫伯格,入境中國大連市之後,負責毒品的檢驗、拆分、隱匿以及轉運至澳大利亞,具體方法是將冰毒藏匿在汽車輪胎的內膽中進行走私,所涉及的冰毒數量為222.035公斤。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冰毒50克以上的,最低可判15年監禁,最高可判死刑。」
檢察院向法庭呈交的證據顯示,謝倫伯格在冰毒走私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他入境中國後只購買了一張手機卡,在中國境內只與販毒團夥成員許某以及麥慶祥有過聯繫。
2014年11月27日下午,謝倫伯格在大連給麥慶祥打電話想另找倉庫存放毒品,通話時長7分37秒,隨後,麥慶祥就給兩個在大連經營倉儲的商戶打電話聯繫此事。
謝倫伯格曾要求許某帶他到大連市的五金機電批發城,按照自己手機中列出的工具名單,購買了工具包、剪刀、美工刀、膠帶、膠帶槍、塑料紮帶、LED頭燈、線手套、卷尺等工具。謝倫伯格告知許某,之前接收的塑料顆粒中藏有「東西」,要求許某和他一起將「東西」重新包裝,並藏匿到輪胎內膽中發往澳大利亞。
當謝倫伯格察覺許某報案後,有逃避偵查的行為,扔掉手機SIM卡,更換新的SIM卡,切斷和許某的聯繫,準備逃往泰國,但被中國警方捕獲。在法庭上,謝倫伯格表現得很平靜,他聲稱自己是一名旅遊者,稀里糊塗地牽扯進一宗販毒案當中,始作俑者就是那個他以為只是翻譯的許某。「我不是販毒分子,我不吸毒,我是一個普通人,我是無辜的。」
而許某則作為證人指謝倫伯格是主謀,共同計劃並實施將那批冰毒藏入汽車輪胎,運去澳大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