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貴州傅姓青年因不堪操練拒服兵役,近日面臨9大懲處,包括通令全縣禁辦貸款、出國、升學、經商與報考公職,還被通報全村並處高額罰款。 傅姓青年今年19歲,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縣南宮鎮擁黨村人。去年8月自願報名從軍,通過體檢、政審、役前訓練等徵兵程序後,分派四川廣元武警中隊服役。 解放軍微信公眾號「南部戰區」發文稱,傅男入伍後怕苦怕累,以種種理由拒服兵役。經台江縣徵兵辦、南宮鎮領導與其家屬4次溝通,及部隊大隊長、指導員、排長、班長等共同做思想工作後,仍拒服兵役,決定除名處理。 為此,台江縣經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傅姓青年作出9項懲處:一是責令南宮鎮政府進行10天國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二是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失信名單,協調台江縣各家銀行,3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 第三,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相關單位,不得錄用傅姓青年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四是縣公安局在戶籍「服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第五,縣教育局在兩年內不得為傅姓青年辦理升學手續;六是縣市場監督局3年內不得辦理經商手續;七是縣民政局、縣住建局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第八,取消義務兵優待,並按年義務兵優待金的3倍予以罰款,共計1.35萬元(人民幣·下同);責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擔徵兵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退兵過程所產生全部費用,共計2.45萬元,合計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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