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指幼稚園處理員工投訴的指引空泛,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稱計劃)的受資助幼稚園亦未如資助中小學般,有清晰解僱及終止教員服務的規定,詢問教育局會否考慮加入相關條文。教育局回覆,在幼稚園規管方面須有彈性,會讓幼稚園按校本處理。 現時《資助學校資助則例匯編》詳載受資助中小學解僱及終止其教員服務的條件和程序,但並不適用於全港752間參與上述計劃的幼稚園。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書面回覆葉建源的質詢稱,局方有為參與計劃的幼稚園制定《幼稚園行政手冊》,該類幼稚園雖接受政府資助,惟規管及運作與資助學校不同,個別幼稚園在辦學規模及管理架構上可有很大差異,在處理員工投訴方面,局方除提出基本原則,亦須留有空間和彈性,讓幼稚園按校本情G安排。 學校行政違規或發警告信 另外,葉建源問及過去5年資助中小學違反行政手冊規定的情G。教育局回覆,在調查投訴或財務核數等工作時,曾發現個別學校未按相關規定行事,例如採購程序未有依據既定要求。局方稱會就此向學校了解詳情,要求糾正或跟進。若經商討後學校未有改善,而又無合理辯解,會按個別情G進一步行動,包括發出勸喻信或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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