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李小龍招牌武器傷人立法 紐約雙截棍禁令判違憲
【明報專訊】已故武打巨星李小龍曾在世界各地掀起「雙截棍熱潮」,年輕人爭相模仿及練習,當時美國紐約州擔心雙截棍會成為傷人工具,於1974年頒布禁令,禁止民眾持有、販賣生產或攜帶雙截棍搭乘交通工具,不過這個禁令在頒布44年後,上星期卻遭紐約聯邦法院宣告違憲。
據《紐約時報》報道,事發源於年60歲紐約州立大學海事學院教授馬洛尼(James M. Maloney),年輕時熱愛打功夫及愛上雙截棍,曾經因為表演雙截棍被控告,其後警察在其家居搜出雙截棍而被票控,他承認這項並非刑事的輕罪,但覺得紐約這法例有問題,希望最終將法例推翻。馬洛尼表示,他6歲時父親被人用利器刺斃,他親身體會到刀槍所造成的傷害,而雙截棍做自衛武器可不必對人造成嚴重傷害,但卻可令對方不能埋身攻擊,不應被禁。
馬洛尼修讀法律成為律師,於2000開始入稟挑戰紐約的雙截棍禁令,纏訟多年法院於2010年重審此案,同時要求法院考量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公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最後,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法官陳潘蜜拉(Pamela K. Chen)14日判決認定禁令違憲,雙截棍應受到到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
馬洛尼表示,判決結果比他想像中的還要好,「雙截棍是相當富有歷史意義的武術器具,具有娛樂性及自衛性,任何國家都不應禁止人民持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