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衛生部(Health Canada)昨日稱,關注到市面上一類酒精含量相當高的果汁味飲品﹐愈來愈來受消費者歡迎。但因這類飲品酒精味不強﹐果汁甜度又高﹐而且每罐容量大﹐令消費者很易飲用過量﹐損害健康﹐對年輕人的傷害尤深﹐故衛生部現建議修改食物及藥物條例﹐要廠商大幅減低這類飲品的酒精成分。 一個體重約100磅的人若飲用了這類飲品﹐不足1小時﹐便會嚴重醉酒﹐血的酒精含量將超過0.15%﹐是駕駛者血液酒精含量的合法標準的兩倍。 如消費者在1小時內飲用2罐這類酒精飲品﹐血的酒精含量便達0.3%﹐足令飲用者送院治療。 根據現行規例﹐每罐568毫升的有味、經淨化的有味酒精飲品﹐最高可含11.9%的酒精成份﹐含量相等於4份標準酒精飲品(如4杯341毫升的啤酒)。 衛生部建議﹐女性每日不應飲用超過2杯的標準酒精飲品﹐男性則為3杯。 衛生部建議修訂的新規例﹐只針對容量在1,000毫升或以下的罐裝飲品﹐限制這類飲品每份的酒精含量必須在25.6毫升(相等於1.5份的標準酒精飲品)以下﹐以容量568毫升的罐裝飲品為例﹐其酒精含量必須在4.5%之內。但規例則不適用於容量超過750毫升的樽裝酒精飲品。加拿大人如對修例建議有意見﹐可於本於12月22日至翌年2月5日期間﹐向衛生部反應。 早在今年3月﹐魁省衛生廳率先禁止在魁省酒舖以外的商店出售酒精含量超過7%的麥芽製酒精飲品。促成魁省修例的﹐是因為一名少女熱爾韋(Athena Gervais)在學校午飯時間﹐飲用了一款名為FCKD UP的酒精飲品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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