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開心旅遊總裁陳開心表示,今次聯邦政府對旅客權益草案的修例雖然有助制定一個標準讓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賠償,然而,她認為政策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將賠償分開人為及非人為因素,以增加賠償比例的合理性。 陳開心表示,現時不少航班都會基於各種原因出現延誤,而在冬天尤其下雪的月份,通常本地及國際航線都會有不少航班因為天氣原因而延誤。而除了天氣因素外,也有機件故障和人為因素等不同的原因導致航班延誤。 而凱麗假期的發言人簡秀碧補充,現時不少航空公司均會因不同原因的延誤對顧客作出相應的賠償。例如一些只有約3至5小時的延誤,一般來說,航空公司都只會賠償數十元。因此,她認為政府的修例對旅客來說是一個好的消息,因為旅客及航空公司都將會有一個標準決定如何賠償旅客。不過,陳開心亦指出,政府在制定賠償標準時,應該將人為及非人為因素分開計算,以增加賠償比例的合理性。 兩人均表示,過往接到有關機票延誤的投訴並不多。而有關航班的延誤賠償,一般均會由消費者與航空公司直接交涉,旅行代理並不會參與干涉。不過,簡秀碧認為,今次修例後,將會有助旅行社顧客購買機票的信心。 而對於被拒登機的旅客所作出的賠償,陳開心指,這類做法在美國也有先例,相信修例後,能夠幫助一些旅客,在航空公司因超賣機票而被拒登機後,獲得適當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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