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歌法》將進行本地立法工作,消息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約見立法會議員,表示草案草擬工作大致完成,草案建議加入特首規定奏唱國歌的重要場合包括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料將於明年初提交立法會首讀。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評是政治施壓和威嚇,提醒要「一國」先行,她說原本原則上不反對國歌法,但現加入此「非常富爭議條文」,要再從長計議。 議員:當局稱為反映全國性法律 政務司長張建宗昨被問在立法會議員宣誓前要奏唱國歌是否政治施壓,他稱本地立法不存在政治施壓,《國歌法》並非新事物,政府在適當時候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3月提交立法會草擬《國歌條例草案》的建議內容中,訂明應由特首規定奏唱國歌場合,列明奏唱時出席者須肅立莊重,禁止改歌詞及歪曲貶損等行為,違法可罰款5萬及監禁3年。現時立法會議員宣誓前不會播放國歌,有立法會議員稱,當局解釋在草案中加入行政長官、行會成員、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是奏唱國歌的場合,是為反映全國性法律的原意。內地《國歌法》第四條列明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憲法宣誓儀式、全國人大會議開幕等。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草案應清楚將奏唱國歌的場合限制在主要官員、議員宣誓,減少爭議。惟該黨的黃碧雲說,暫時看不到有必要在立法會議員宣誓前播國歌,民主黨下周一會與政制局見面,她會要求政府解釋必要性,以及播國歌安排是否宣誓儀式的一部分。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出,要求立法會議員和法官宣誓前奏唱國歌是「形式主義」,公民黨投票立場會視乎最終條文是否「魔鬼在細節」,若影響言論、創作自由會反對。 梁美芬料不參加無大問題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議員宣誓前播國歌,可令候任議員更尊重宣誓儀式。被問到可否不參加此播國歌環節,梁認為「照計沒有大問題」,宣誓條例和《議事規則》沒有修改的話,播國歌和宣誓應不是一整套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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