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巴士車長的休息設施及洗手間一直被詬病不足。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昨日表示,過去5年運輸署共接獲45宗專營巴士公司在巴士總站內設置化學廁所的申請,當中23宗獲批,3宗遭拒,其餘則在審批中。而新規劃的巴士總站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站長室、員工休息室及洗手間已被定為基本設施,冀為巴士公司員工提供更佳工作環境。 總站設廁所5年接45申請 23獲批19正審 陳帆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質詢時表示,現時全港有298個巴士總站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當中287個在3分鐘步行距離內設有洗手間,佔整體約96%,餘下的則設於約4至7分鐘的步行距離內。 他說,運輸署去年起已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地政總署、房屋署等相關政府部門,以及專營巴士公司的代表,共同檢視專營巴士公司申請設置化學廁所個案的進度。運輸署收到有關申請後,會諮詢政府部門及地區意見,收到地區反對意見後,運輸署需協調,並聯同巴士公司擬訂修訂方案再諮詢,一般處理申請所需審批時間平均約6至7個月,最長一宗個案需時約23個月,已於2016年7月獲批。 陳帆:審批平均6月 最長23月 現時專營巴士公司在政府土地上設置設施需繳付市值租金。根據當局紀錄,以2017年為例,九巴就此向政府繳付638萬元租金,新巴及城巴(專營權一)分別繳付139萬元及81萬元。但當局指出,1993年起專營巴士公司透過「長者票價優惠計劃」為長者提供半價優惠,在該計劃下,專營巴士公司向政府繳交的租金可獲發還,以協助他們提供長者票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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