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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兆堅(左)、林卓廷(右)昨往灣仔警署接受預約拘捕,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明言不會認罪。(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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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警案情稱掙扎拒離會議廳 兩保安受傷 林卓廷尹兆堅今提堂不認罪

【明報專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尹兆堅,因今年6月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的行為,昨日往灣仔警署接受預約拘捕。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均明言不會認罪。

林卓廷及尹兆堅均被控一項《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9b,指稱二人於今年6月13日,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內,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王祥。尹兆堅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指稱他同日在會議廳內襲擊鄭永華。資料顯示,王祥及鄭永華為立法會保安,醫療紀錄稱王祥撞傷右胸,鄭永華則擦傷左手及撞傷下巴。

梁君彥當時警告或干犯特權條例

警方指控的案情稱,立法會恢復二讀《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發言時,部分立法會議員離席並叫囂。林卓廷無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警告,持續在座位叫囂,梁君彥要求他離開會議廳。案情續稱,立法會保安主任劉健偉帶同4名保安進入會議廳執行命令,當時尹兆堅及數名議員往林卓廷座位附近站立,劉健偉要求林卓廷離開會議廳,林無理會,王祥遂與其他保安將林卓廷帶離場,但林捉緊前方桌面以免被移走,又高呼「不要碰我,我不離開」,梁君彥當時警告林卓廷或干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9b,林無視並持續掙扎。

林形容議員「高風險行業」

案情指稱,林卓廷掙扎期間,右肘撞中王祥右胸,尹兆堅則從後抱住林卓廷,妨礙保安將林卓廷移離現場。保安人員將尹兆堅拉開,尹其後突破保安防線並衝向主席台,稱尹其間撞向鄭永華的身體,鄭感到下巴痛楚及左手流血。

林卓廷昨強調會抗辯到底,他昨日到警署後收到差不多10份口供,包括立法會職員的口供,以及警方人員蒐證供辭。他強調當時無丟東西、無打人,亦無離開座位,只是口頭抗議數分鐘,已被保安帶離會議廳;形容現時任職立法會議員可謂「高風險行業」,隨時面對被控告、入獄。

尹反問:街上踩中途人亦犯法?

尹兆堅亦表示無任何理由要認罪,若罪成議會可謂淪陷,屆時任何抵抗不義裁決、法例的方式,即使是和平表達意見,也可被控告妨礙議會進行。尹又強調,事發時他被保安動粗抬走,其手被向後拗,卻被指控襲擊,強調自己無任何動機襲擊他人,對被加控感莫名其妙。尹反問如與保安員碰撞到便被控告襲擊,市民在街上踩中途人,是否也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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