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截至2017年,內地的就業人口達7.76億,針對維護工人權益,當局有相關的法例及措施保護,但內地多次有工人發起工潮,稱備受剝削,背後涉及什麼原因?
勞工權利是什麼?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教授陳峰指出,勞工權利包括「個人權利」及「集體權利」兩部分:
?個人權利
涉及工人在僱傭合約、薪酬福利、工作條件及養老金等個人權益
?集體權利
指工會的組織權、罷工權及集體談判權等。工人擁有「集體權利」,有助向資方爭取新權利,並保護原有權利
內地人口就業情G
國家統計局每年統計全國就業人口,按2013至2017年計,人數不斷上升,2017年第二產業就業人口佔全國總勞動人口近三成。
■保障勞工權益的措施
勞工權益法規
內地有多項法例訂明須保護工人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實施年份:1995年
列有標準工時、最低工資、工作環境安全及衛生標準、對女性和未成年工人的特別保護等。法例列明如有勞資糾紛,當事人可依法以調解、訴訟或協商方式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實施年份:2008年
為規管勞資雙方的法規,列明勞工合約須具備的條款,如列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此法列明如資方裁員20人以上,或一成或以上員工時,要符合一定條件,如破產、經營嚴重困難等,並要在法定日子前通知相關員工。
工會組織
1992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法》)規定工會的組成方法,列明「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級工會組織」,建立任何基層工會、地方各級總工會、地方產業工會等,須獲上一級工會批准後才合法。內地工會從屬國家,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統一領導,負責統整各產業在全國的地方總工會及企業工會等。
社會保險和福利
為保障工人在年老、患病、工傷等情G下可獲補助,內地規定勞資雙方必須繳交「五險一金」,「五險」包括《社會保險法》下列明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一金」指「住房公積金」,由僱主及僱員一同供款。
■工人權益受損情G
工資受剝削
部分企業會聘用「勞務派遣工人」以節省成本。所謂「勞務派遣」通常涉及勞方、資方及中介公司三者,由「勞務派遣公司」向工廠提供臨時員工,這類員工易受資方剝削工資。據英國《衛報》2018年6月報道,全球最大線上零售商亞馬遜(Amazon)承認,為其生產智能喇叭及電子書Kindle的鴻海科技集團富士康代工廠,僱用「勞務派遣工人」的比例高過法律規定。
據內地《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企業只能僱用不多於員工總數10%的勞務派遣工,但非政府組織中國勞工觀察及英國傳媒《觀察家報》發現,該工廠逾40%員工為派遣工。《勞動法》要求企業向僱員支付時薪1.5倍加班費,但該企業未有依從,只向員工支付與時薪相等的加班費。
工時過長
不少內地工人面臨工時過長問題,2018年7月深圳佳士公司爆發工人維權行動,中國政法大學前副教授梁柏能於《明報》撰文,指引起事件原因之一為工廠工作條件惡劣。梁柏能引述佳士工人發聲的微信公眾號「普工之聲」表示,2018年3月有工人每天工作12小時、連續上班一個月無休,除吃飯睡覺外沒有任何業餘時間。另外,廠方又佔用工人月底的休息時間、強制參加「十公里徒步」(即步行)。佳士員工余浚聰因抵制「徒步」活動,被廠方剝奪加班機會,隨後被毆打、開除。
休假不足
據中國法律規定,工人每年可享11天法定假日,並可按工作年資長短享有薪年假。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調查,2015年只有約五成機構或企業落實有薪年假,落實較普遍的單位包括黨政機關、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等,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情G較不理想。據《人民日報》報道,部分人不了解自己享有薪年假權利,亦有部分人自願不休假。一名從事汽車銷售工作業者稱,銷售底薪低,工資多依賴佣金,如休息即變相減少收入。另外,企業文化亦影響工人的休假意欲,有銀行員工稱,「領導都沒休假,我們怎麼好意思休假?」,擔心休假被上司視為「偷懶」。
工作環境惡劣
工人若要經常接觸塵埃、化學品或噪音,如沒適當保護措施,健康會受損。2018年11月,超過300名來自湖南多個地區的塵肺病(港稱「肺塵埃沉荅f」)工人,佔領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廳,要求當局賠償他們的醫療費用,但無官員出來回應。一名工人稱他在10多年前到深圳打工,在地盤做鑽孔工作,工作環境惡劣。他幾年後因生病回家,後來診斷為塵肺病。同年9月時該批工人指官方曾承諾處理賠償及就醫問題,但到11月深圳當局仍未兌諾。
2018年1月美國傳媒彭博新聞社(Bloomberg)報道,在內地江蘇省宿遷市的「可成科技」工廠,工人每日在惡劣的工作環境組裝iPhone逾10小時。報道提及工人工作環境噪音達80分貝以上,更有金屬碎屑飄揚,但工廠並無提供足夠護目鏡及耳塞,工人宿舍亦沒有熱水或洗浴設備。有工人表示工作後雙手變得蒼白,部分人更有視力或皮膚問題。
■工人受剝削的原因
企業罔顧法規
內地法規列明工人的基本權益,如工作時數、加班的相關規定等,但不少企業未有嚴格遵從。2018年7月爆發的「佳士工運」,源於工廠的工作環境及條件惡劣,中國政法大學前副教授梁柏能稱,佳士工廠設有被稱為「佳士十八禁」的18項嚴苛罰款制度,如工人私接電源、將食品帶入生產區等會被公司罰款,其罰款和扣減工資的規定已涉違反《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舉證困難
有工人在依據法律爭取權益時,常因舉證不足,難以追究。內地2011年起已列農民工欠薪問題入刑法,企業如有違法屬刑事罪行。中國勞動關係法學院副教授沈建峰在2017年2月受訪時指出,惡意欠薪在現實層面仍有不少難題難以解決,其中主因為舉證困難。他舉例指執法部門如要為欠薪問題立案,工人要提供勞動關係證明及欠薪證明,若企業沒跟工人簽訂合約,工人便難以追究欠薪。
工會組織權受限
內地《工會法》規定工會的組成方法。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教授陳峰指出,內地企業的工會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統一領導,企業工會在結構上屬於企業的其中一個部門,為由上而下的組織,工會難以擔演維護工人權益的角色。工人一旦自發組織工會則具很大政治風險,或會被政府宣布為非法組織而取締。
另外,陳峰指內地的工潮行動亦有風險,因為政府可定性活動為非法,組織者或會被懲處,政府是否讓步往往取決於工潮的規模。
[通通識 第5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