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陝西省延安市4名不法分子4年前潛入延安市富縣科技局副局長李琳家中安裝偷拍器材,偷拍李琳與吳起縣書記劉天才私通片段,其後勒索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後來4人敲詐勒索罪罪成,分別被判監2年至5年不等。近日有關片段在網上曝光,李琳已被當地紀委調查。
4名不法分子分別是48歲的王浩偉、33歲的李國定、王猛、李國祥。《新京報》報道,王浩偉及李國定多年前因其他案件成為獄友,在延安市姚家坡監獄服刑期間,計劃出獄後偷拍縣級官員私隱,用於勒索。他們2011年10月先後出獄,李國定伙同王浩偉、李國祥及精通電腦的友人王猛,展開「偷拍計劃」。
王猛先從網上下載延安市13個區、縣主要官員的資料,從中挑選目標。王浩偉負責打探縣級官員的「秘密」。李國定善於開鎖,負責安裝攝錄機及偷拍等工作。他們經初步調查,鎖定現年58歲曾任富縣書記、後調往吳起縣的劉天才。
2014年,王浩偉跟蹤劉天才約1個月後,探知他有「小三」一事,於是「偷拍小組」趁劉天才上班後,爆門闖入其住所,圖安裝攝錄機,惟行動失敗。王浩偉等人轉為跟蹤「小三」、比劉天才小23歲的李琳,證實她曾與劉天才一同進入位於延安市的住宅。此後,王浩偉藉搬屋、遺失鎖鑰為由,請開鎖公司打開李琳家門,在冷氣機安裝偷拍器材。4人前後花了6個月,花費20多萬,才偷拍到兩人長達兩小時的偷情片段。
索5000萬不果 4人落網判囚
偷拍得手後,王浩偉等人先致電及傳短訊給劉天才,表明有人偷拍他的偷情片段,準備傳上網,直言劉天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來西安看視頻」。王浩偉又在2014年11月初直接到李琳辦公室,將儲有偷情片段的儲存裝置(USB)交給李琳。李琳當日報警,劉天才要求延安市寶塔區公安分局局長黨延文介入。後來劉又往西安見王浩偉,王浩偉要劉以5000萬元買下一塊田黃石,劉認為價錢太貴,最終報警。王浩偉、李國定等4人於2014年11月10日落網。
4人被控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使用竊聽、偷拍器材罪等罪,但未公開開庭審理,其中李國定、王浩偉被判監5年,王猛判囚2年,李國祥拘留4個月。今年11月21日,一名網民披露影片截圖,事件才引起關注。
卸任書記稱因片段曝光生病
富縣紀委辦公室前日表示,發現網傳片段後,已對李琳展開調查。劉天才已卸任吳起縣書記一職,2016年底被停止陝西省黨代表職務。他周一受訪時說,片段再次曝光後他因此生病,正在住院。黨延文上月也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