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省已採取措施,禁止僱主強制僱員上班穿高跟鞋。 勞工廳長格雷(Christina Gray)說,省府修訂職業健康及安全法則,該法則目前允許僱主規定僱員必須穿高跟鞋上班。 安省與卑詩省此前在2017年禁止工作場所強制高跟鞋規定,緬省今年也跟隨行動,阿省的改變將在新年1月1日生效。 格雷說,她聽到一些服務業人員稱高跟鞋導致腳部疼痛,並增加摔倒的風險。 愛蒙頓餐廳Cibo Bistro聯合東主卡普托(Lisa Caputo)說,她此前在餐館業的經歷就包括要穿上兩吋的高跟鞋,「我職場生涯的差不多一半,都有此不安全和不舒適的鞋子要求,我要穿8到10小時之久,那導致我的腳成了鑽石形狀。」 她稱已經8年未穿高跟鞋,但仍能感覺到腳部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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