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萬錦市政府11月中公布一份職員報告建議提高市府活動場地的使用費﹐加費建議尚待市議會全體大會投票。但如建議獲通過﹐新收費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受影響的包括市府直接提供的活動課程(Direct Programs)﹐以及租賃場地的團體。費用增幅由4%至15%不等﹐另加消費者物價指數。至於以Drop-in形式使用市府場地的用家﹐收費則保持不變。
報告又將萬錦市的團體租用場地費﹐與周邊城市同類收費比較﹐發現萬錦市的收費明顯為低﹐差額可達224%至331%。
如市府提高有關費用﹐並與最高收費的周邊城市看齊﹐以Competitive Swim Clubs為例﹐場地費便要增加321%﹐意即未來10年﹐每年場地費需增加30%另加當年的消費物價指數。
因顧及這加幅或令會員數目大減﹐亦令團體的財政難以為繼﹐有違市府鼓市民多運動的宗旨﹐故報告不建議將場地費大增至與周邊城市並齊﹐而是分別在2019年及2020年﹐將團體的場地費最高增至10%至15%﹐另加當年的消費物價指數。
報告又建議﹐市府於2020年再檢討有關收費。
儘管如此﹐但仍有團體負責人表示﹐他們如在未來3年內要面對逾40%的場地費加幅﹐已足令他們相當吃力。
Markham Aquatic Club主席沃勒(Kevin Walker)便指出﹐這加幅將導致入會的人數下降﹐這會令他們減少租用市府場地﹐最後只令場地被丟空﹐市府收入下降﹐效果適得其反。
於人村納稅人聯盟主席蕭振華認為﹐物業稅始終只佔市府收入來源的25%﹐本來地產發展費是一項不錯的收入﹐但因約克大學設在萬錦市中心的分校有變數﹐加上房貸困難、利息高企﹐以致多個發展項目暫時叫停﹐減少市府這方面的收入﹐故場地費用要用家自付在所難免。
他認為﹐場地費若在未來1年上升10%至15%﹐仍可接受﹔但踏入第2年﹐再作同等升幅﹐團體便難以負擔。
贊成加費的區域議員漢密爾頓(Don Hamilton)則表示﹐如不以用者自付來支持場地的營運﹐便須由所有納稅人承擔﹐這對於沒有將子女送往足球隊、泳隊的納稅人來說﹐並不公平﹔更何況﹐萬錦市的活動設施如Pan Am Centre 和Aaniin社區中心規模和設備完善﹐居民亦應願意多付一點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