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與發展中國家的衝突並非始於今天。新加坡前駐聯合國大使馬凱碩(Kishore Mahbubani)2013年在《大融合》一書中稱,西方原以為原來的多邊體制對他們有利,但漸看到中國和印度等新興國家愈來愈受惠,因此愈來愈質疑這些國家裝作「發展中國家」,迫使他們負出更大責任。 以氣候變化為例,中印均不滿發達國要他們在對應氣候變化上作更大經濟負擔。 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明確設定要富國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但中印等貧窮發展中國家不受此限;最後美國在小布殊上台後退出協議。 到了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會議,奧巴馬希望達成另一份協議取代《京都議定書》以爭取國會通過,中國和印度則聯手捍衛《京都議定書》,堅持各國對氣候變化應負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要求美國等發達國家負上更多義務,會議最終在中國和美國全球兩大碳排放國談不攏下而未能達成具體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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